武汉重工铸锻有限责任公司第五期经济实用房(1-15栋)屋面、墙面漏水维修工程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武汉重工铸锻有限责任公司第五期经济实用房(1-15栋)屋面、墙面漏水维修工程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武汉永盛世纪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月1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SSJ-NZ-2023001
2、项目名称:武汉重工铸锻有限责任公司第五期经济实用房(1-15栋)屋面、墙面漏水维修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17.899672(万元)
5、最高限价:117.899672(万元)
6、采购需求:武汉重工铸锻有限责任公司第五期经济实用房(1-15栋)屋面、墙面漏水维修工程项目,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7、合同履行期限:期限(工期):90个日历天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0、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2、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 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取得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拟派项目经理须无在建工程,提供项目经理无不良行为、无在建工程和只承担本工程的违约经济处罚措施的承诺;
(5)项目人员配备完整,具备施工员(测量员)、质量员、安全员、标准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八大员;
(6)供应商须近三年完成项目无安全生产事故情况,提供无安全生产事故承诺函;
(7)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磋商截止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8)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或挂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1月9日至2023年1月13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武汉市武昌区友谊大道371号V+合伙人大厦1005室
3、方式:
线下获取:
(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3)项目登记表、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下载)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线上获取:
在公告规定的获取时间内,投标人将上述相关材料的扫描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1565286518@qq.com(邮件标题注明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及包段、项目编号)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3年1月1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3年1月1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武汉市武昌区友谊大道371号V+合伙人大厦1005室
五、开启
1、时间:2023年1月1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武汉市武昌区友谊大道371号V+合伙人大厦1005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公告及相关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武汉永盛世纪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或采购人提出质疑,如质疑答复不满意,可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交书面投诉函。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武汉市重工小区第二届业主委员会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武汉永盛世纪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友谊大道V+合伙人大厦1005
联系方式:027-887338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程工
电 话:027-88733808
项目登记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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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名称((必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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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地址(必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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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联系人姓名(必填): |
移动电话(必填): 固定电话(必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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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包号(必填,若无分包则填无): |
电子邮箱(必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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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代表签字: 报名日期(必填):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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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 投标人填写此表须用机打或正楷字填写,并需加盖单位公章;
2、 授权代表非法定代表人的,需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 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